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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体育kok官网家庭农场范文

更新时间:2023-11-07 08:43:24

  中欧体育kok官网家庭农场范文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这是“家庭农场”首次在一号文件中出现。自2008年10月十七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家庭农场概念,至今,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安徽郎溪等已培育出一批家庭农场。

  据统计,农业部确定的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已有家庭农场6670多个。在全国期间,围绕家庭农场的经营主体、经营规模、法人地位以及政策扶持等问题,与会人员争议颇多,部分农场主及种养大户反映最多的是土地承包、融资等难题,最迫切希望出台认定管理、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相关政策。

  家庭农场有助于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益,克服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提高农业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组织化程度。但是家庭农场的规模究竟多大才合适,目前还尚无定论。

  据王家塘村副主任刘军介绍,大洼县要求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每个家庭农场承包的水稻田达到100亩以上,与农户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5年以上,每亩地纯收入比往年提高10%,从育苗到收割必须全程机械化。

  在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朱启臻看来,家庭农场的规模是个相对概念,他呼吁,“不要把家庭农场复杂化和神秘化,有5亩地的高效农业就可以办一个家庭农场。”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营口市副市长高炜说:“农场规模在各地应该是因地制宜,但有一点必须明确,耕地主要还是由农民自己来耕种,是有定位、有规模、有组织的经营主体。”

  由于我国农业整体生产力水平比较落后,土地等基本资源紧缺,有相当一部分委员代表认为,家庭农场的规模不可能很大,发展进程也不可能很快。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英认为,“考虑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速度、管理水平、现有技术装备水平与配套服务体系等,我国平原地区耕作大田作物的家庭农场一般不宜超过300亩,蔬菜规模不宜超过30亩。如果规模过大,会出现二次转包土地的情形。”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扶贫办主任范小建提出,政府部门重在加强对家庭农场的引导、支持和规范,但是,“依法、自愿、有偿”,规模化经营的基础不变,不能为了推家庭农场而违背老百姓的意愿去强推,在条件成熟的地方、老百姓愿意时再去试点做。

  诚然,我国家庭农场是在原有的专业大户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目前经营规模在5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全国有270多万户,其中超过100亩的大概有七八十万户。家庭农场的规模不是越大越好,要以一个家庭所能顾及的范围为限,如果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超过自身经营能力,则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和经济效益都可能下降。

  在我国,家庭农场被定义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认为家庭农场应具备几个条件:适合中国各地情况的一种规模适度的、依靠家庭劳动力就能够经营、就能够管理的、并不需要雇工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下的农场。

  在陈锡文看来,雇工种地不符合农业生产的特点和规律,但是诸如耕地、收割等环节,可以借助机械帮忙。“夫妻俩在家种地,种什么样的土地,多大的规模,能够不去雇工,这是家庭农场和大户的一个很大的区别,过去讲大户,那你种十几亩地你就是大户,但有的地方农村劳动力流转多了,有的大户一种几千亩,甚至上万亩,自己走一圈看一遍都来不及。”

  “只要让农识到种的是自己的地,打的是自己的粮,不用人家监督,他都会倾尽全力去做”。陈锡文坚持认为,家庭农场的规模过大将影响农业生产的效率。“我坦率说一句,对于资本主导的雇工农业的生命力,我是怀疑的。昙花一现可以,但这没有长久的生命力。”

  家庭作为一种特殊的利益共同体,拥有包括血缘、感情、婚姻伦理等一系列超经济的社会纽带,更容易形成共同目标和行为一致性,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不需要进行精确的劳动计量和监督,使劳动者具有更大的主动性、积极性和灵活性。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有效率的组织形式,完美地解决了农业生产中的合作、监督和激励问题。

  农业和工业不同,无法在流水线上寻找问题,而只能等到收成之后发现问题,因此陈锡文一度担心在大规模的专业大户、雇工的农场、公司企业经营的农场中,由于工人内心不认同农产品归属于自己,容易出现“出工不出力”,那就会影响家庭农场的经营效果,因此,比起雇工的专业大户,陈锡文更倾向于不雇工的家庭农场。

  与此同时,陈锡文也一直在强调社会资源分配的公平性问题,“我们要考虑到中国是人多地少的国家,这么多农民还没转移继承出去,土地在农民中间应该怎样分配,这是涉及社会公平的问题。”陈锡文说:“地都给你了,我只能给你打工,还怎么讲合理分配?”

  目前,家庭农场的发展基础尚未建立,特别是政策环境,尚未具备全面推广家庭农场的条件。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大学校长柯炳生说:“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当务之急是着手研究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基本原则和实现途径,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工作,指导地方稳步培育推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登记办法,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

  在广东乐昌市九峰镇,村民们依托山间林地办起了上百家家庭农场。“家庭农场最核心的问题是土地的流转和集中问题。”全国代表、广东乐昌沿溪山茶场场长刘志强说,现在的家庭农场用地大多是农村自发流转,有个体之间的协议,也有个体与村、组等经济组织的协议,这种自发流转后遗症较多,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尽早出台有针对性、有约束力的土地流转法律法规。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新建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华士飞也认为:“没有出台相关政策之前,一切都要慎重,再慎重。”

  家庭农场的发展离不开土地流转,现在,土地的使用权大多分散于各个家庭,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如何既让个别家庭有土地生产与经营,也让流出土地的家庭有稳定收入,这需要诸多政策保障。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陈章良今年上交了一个规范土地流转的提案,他举例说:“如果农民一亩地种粮只有500元收益,土地给老板他获得1000元收益,老板还会种粮吗?如果改种草莓、蔬菜等收益高的作物,那么谁来种粮食?还有市场变化,农产品价格上涨,转出土地的农民土地流转收益不变,农民不愿流转;农产品价格下降,承包方利润下降,同样也影响土地流转的市场需求。”

  “许多农户不愿长期出租土地,致使家庭农场难以稳定地保持足够的经营规模。”全国代表、山东圣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书平调研发现,缺少资金、融资难、对基础设施的投入能力不足,标准化、商品化与生产技术水平落后,加上土地流转不规范引发的隐忧,家庭农场模式在推广中备受制约。

  全国代表,湖南省临武县武源乡龙家村党支部胡建文也遇到了这样的难题。南塘乡赛塘村有100多亩山冲田,荒芜多年。当地一家家庭农场想扩大规模,打算租赁,可土地承包者嫌租金低,宁愿荒着也不租赁。两年里,胡建文协调了20多次,直到以扶持对方发展养鸭为条件,方把土地流转问题谈妥。

  全国代表、黑龙江省绥化市市长王金会介绍说,目前绥化市以家庭农场形式进行土地集中经营的面积达200万亩。绥化市按照1/3以上的耕地流转规模经营,1/3的农民从土地中分离出来,1/3的农民有新就业的目标,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无论是农业合作社,还是独户的家庭农场,都必须实现产权、权责明晰,保证土地带给农民的权益。”

  自2007年大力开展家庭农场以来,上海市松江区已有家庭农场1206户,经营面积13.66万亩,占全区粮田面积的80%。全国代表、上海市松江区委盛亚飞说,松江推出家庭农场前,首先进行了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农民的土地承包权进行了确权。松江家庭农场经营者手中的土地有3个“权利人”,所有权是集体的,承包权是被确权的村民,经营权是家庭农场主的。土地承包者以自愿、有偿为原则,将土地流转给村委会。家庭农场经营者再申请从村委会获得土地,支付相关流转费。双方要分别与村委会签订流转委托书和流转合同,以保证双方的诚信互利。

  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截至2015年底,石家庄市新乐市注册家庭农场6个、晋州市6个、藁城区272个、行唐县130个、正定县96个。伴随着石家庄市家庭农场如雨后春笋般的蓬勃发展,融资问题也日益凸显,成为制约家庭农场发展壮大的一大重要因素。因此,实地调研石家庄市部分家庭农场,根据搜集的数据、资料具体分析石家庄市家庭农场的融资情况和问题、深层次探究制约因素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十分必要。

  笔者从石家庄市中选取30个家庭农场(石家庄地区新乐市3个、晋州市3个、藁城区14个、行唐县1个、正定县4个)进行了走访调查,并运用交叉表分析、多选题一维频率分析等方法统计调查问卷数据及资料,总结分析石家庄市家庭农场融资的基本情况、问题及制约因素。

  1. 融资需求情况。调研结果显示石家庄市30个家庭农场或多或少都有资金需求(见表1)。家庭农场根据其经营规模,资金的需求量自然也不同,在普遍情况下存在规模越大资金需求量越大的问题(见图1)。

  2. 融资需求时长。家庭农场的资金需求,按照用途可分为流动资金需求和固定资金需求。(1)流动资金需求主要用于农场主在种养殖期间的临时周转需求。从笔者与农场主的座谈中发现,资金需求时长多取决于农作物的生长周期及销售资金回笼的速度。一般来说,种植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的家庭农场资金需求时间约为6~8个月;种植西红柿、香菜等的资金需求时间约为2~4个月;经营鱼塘的家庭农场资金需求时间约为6~10个月;种植果树、经济树木、药材等的资金时间略长一些约为10~18个月。(2)固定资金资金需求主要用来扩大农场规模、购置农机等,这种资金需求时间为1~3年。

  3.融资渠道。家庭农场的融资渠道主要包括向亲戚朋友借款、私人放贷者、银行、农业合作社融资等。在被调查的30个家庭农场中除6户家庭农场的资本完全来源于自有资本外,剩余24户家庭农场的融资渠道如图2所示。

  1. 融资渠道较窄。目前我国农村金融领域内已经逐渐建起了多元化的机构体系,石家庄市农村金融机构也得到了一定发展。但从上述满足石家庄市家庭农场金融需求的调研情况来看,仅有3家家庭农场以家庭农场名义从邮政储蓄获得,1家从农业合作社获得资金,其余全部来源于私人放贷者和亲戚朋友。可见即便是家庭农场区域内有一些金融机构,家庭农场也难以从这些金融机构获得融资。家庭农场的融资渠道严重受限的主要原因在于:(1)由于农业的先天劣势(农产品生产周期较长、利润较低,农业资金回笼较慢、风险较大)、缺乏信贷交易所需求的财务信息和抵押资产,大部分商业银行不会放贷给家庭农场,即便是放贷也会要求各种担保条件和房产抵押等。(2)样本统计结果显示家庭农场附近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覆盖率为63.33%,并非太高,而且其中不规范、不愿支农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占比非常大。(3)除银行金融机构外,家庭农场区域内的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由于存在某种程度上的不合规、不合法,了解情况的家庭农场主也不会去融资。

  2. 融资缺乏抵(质)押资产。因家庭农场面临的风险较高,大多商业银行在为家庭农场放贷时,普遍要求家庭农场提供合格的抵(质)押品,甚至一些小额公司、私人放贷者在为家庭农场提供资金时也要求提供合格的抵(质)押品。目前家庭农场可用于抵押的有形资产十分有限。调研结果显示,家庭农场能够提供的抵(质)押品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商品房住宅地、机器设备、林业使用权及保单,其中73.33%的家庭农场能够提供土地使用权抵质押;23.33%能够提供商品房、住宅地抵押;10%能够提供机器设备抵押;6.67%能够提供保单质押;3.33%能够提供林业使用权抵押,但凭借以上抵(质)押品家庭农场基本无法获得银行。(1)土地使用权。家庭农场能够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不是划拨土地就是流转土地,调研中的家庭农场均表示没有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权属证明,不能进行抵押登记证明,无法获得抵押。(2)商品房、住宅地。家庭农场能够提供的商品房、住宅地抵押多数为不符合抵押条件的房地产类抵押物(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如晋州市某家庭农场主表示自己房屋面积很大,但由于是村证房屋,银行并不认可,无法申请。(3)机器设备。家庭农场的机器设备一般比较简单,价值不大,也无法进行抵押。(4)保单。利用保单作为抵(质)押品,目前商业银行多数没有相关金融产品,无从申请。(5)林业使用权。尽管法律规定林业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但大多数由于缺乏相关服务机构,不能进行抵押登记,也无法作为抵押品获得。综上所述,家庭农场能够提供的抵押品大多无法作为合格的、有效地抵(押)质品申请,这大大降低了家庭农场获得金融支持的可能性。

  3. 补贴支持。由于石家庄市家庭农场发展时间短,政府部门缺乏管理经验等,造成一些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在实际落实中存在诸多问题。调研中,农场主针对家庭农场的政策支持主要反映了以下两个问题。(1)粮食直补纠纷问题。2014年石政发[2014]9号提出要将家庭农场纳入现有财政支农政策扶持范围并予以倾斜。河北省2015年惠农政策指出,2015年,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安排补贴资金140.5亿元,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多数农场主反映,虽然农户已经将土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实际种植土地的是家庭农场,但由于粮食直补的资金是直接打到农户的粮食直补卡中,与农户沟通获得粮食直补基本不太可能。因此,这一项政策多数农场主表示无法获益。(2)财政专项补贴问题。在家庭农场经营过程中,政府在一定程度上的资金扶持也是融资的一个渠道。政策面向家庭农场的大力倾斜,使得石家庄市部分家庭农场有所获益。如有的家庭农场主表示购买农机可以享受补贴;藁城区某家庭农场表示可以享受免费耕地。但以上这些也只是与其他农业经营者共同可享受的优惠政策,并非受益于政府为家庭农场提供的专项资金扶持。从样本数据统计可知,家庭农场直接获得资金扶持情况:6.67%的家庭农场获得过政府的财政补贴,分别为每亩75元和50元,93.33%的家庭农场表示从未获得过资金补贴。因此财政专项补贴或因不知如何申请或申请不到,受益不多。

  4. 保险支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支农惠农政策,河北省加快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步伐,积极扩大险种和区域覆盖范围,创新特色农业保险,并建立了一系列农业生产风险分散机制,旨在提高灾后恢复生产能力,促进河北省农业生产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推进为石家庄市家庭农场经营提供了保障,但调研结果显示家庭农场在获得保险支持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1)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不够广。在大多数家庭农场农业保险意识不够强、村庄在政策给予一定补贴比例的情况下,统一组织家庭农场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具有明显的现实意义。笔者在走访家庭农场中发现,新乐市、晋州市有些种植小麦、玉米的家庭农场表示有加入村里统一组织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但有些地区的家庭农场或由于村组织不到位、或由于政策性保险险种覆盖不到,无法享受保险支持,仍然面临着自然灾害造成经营损失的风险。(2)政策性农业保险宣传不到位。在笔者调研走访中发现,农场主对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了解程度很低,有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农场主表示,其并不了解详细情况,只是村庄统一组织安排购买的。大部分没有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农场主表示并不了解政策性农业保险。

  1. 政策层面。(1)相关家庭农场信贷政策。家庭农场政策指出金融机构要按照政策精神加大对家庭农场的信贷支持,但从上述对家庭农场的融资现状及融资渠道、融资金额等方面的调研可以看到相关金融政策的落实情况并不乐观,造成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农业在一定程度上难以得到金融的支持。(2)相关财政补贴政策。家庭农场实际通过政策扶持获得融资帮助还不多,其主要原因有:第一,政策宣传不到位。在被调研的30个家庭农场中,仅有5个家庭农场主表示对现在的一些优惠政策有所了解,其余25个均表示不了解。(3)政策规定不够具体。在调研中某农场主表示自己曾试图想要申请家庭农场专项补贴,但不清楚家庭农场专项补贴到底要如何申请、向谁申请,如何评定、评定标准是什么。(4)相关农业保险政策。在政策性保险的实施下,一些家庭农场有所受益。但从上述对家庭农场购买农业保险的情况可以看出,农业保险的惠及力度和广度还是不大。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有:第一,农业保险知识普及力度不够。对于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年龄普遍偏大的家庭农场主而言,如没有政府的大力宣传和推广将很难了解农业保险知识。第二,保险险种不全。目前出台的政策中只有少数种养殖产品可以获得保费补贴。如藁城市种植西红柿的家庭农场和正定县养殖鱼的家庭农场均表示自己的种养殖品没有保险险种,无法获得保费补贴。第三,设施农业保险普及力度不够。如藁城市、晋州市种植葡萄、西红柿的家庭农场均拥有大面积的大棚设施,但均表示无法购买到农业设施险。由此看来,相关农业保险政策难以满足家庭农场的需求,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普及。

  2. 经营层面。(1)经营风险大。主要原因在于:第一,自然灾害。自然灾害对家庭农场经营的打击是毁灭性的,并且不能有效避免。调研过程中种植玉米、小麦的家庭农场主表示2015年有发生玉米倒伏现象,这一方面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收成,减少利润;另一方面由于倒伏的玉米不能用农机收割,只能雇佣更多劳动力收获,增加了许多成本。第二,市场风险。农产品生产者通常是价格的接受者,且存在大量的替代品,竞争压力非常大。而且在如今日益开放的国际市场下,低价格的进口农产品不断流入又带来更大的竞争压力,增加了其经营风险。(2)经营利润低。第一,从收益角度来看,在2015年农产品价格普遍偏低的情况下,大多数家庭农场收益非常低,有部分农场主甚至表示经营出现亏损,资金压力异常大。如新乐市某农场主反映,2015年玉米收购价格为1.6元/公斤,小麦收购价格为2.04元/公斤,较2014年有所下降(主要是受进口粮食的冲击,如进口玉米价格才1元/公斤);养殖观赏鱼、鱼苗的家庭农场主同样表示2015年鱼苗的市场价格较前几年近似腰折;其他作物种植的家庭农场主也鲜有表示收益收购价格乐观的。第二,从成本角度来看,雇佣工人工资高、土地租金价格的不断上调等加大了家庭农场的经营成本。

  总之,家庭农场经营的高风险、低收益,使得大多数金融机构出于保障信贷资金安全性的目的不愿意将信贷资金投放给家庭农场,从而严重堵塞了家庭农场的融资渠道。

  3. 融资层面。(1)融资主体金融知识匮乏。家庭农场主的金融知识匮乏(见表2),将会大大限制农场主融资方式的选择并降低其获得信贷的可能性。首先,限制融资方式的选择。调研结果显示,家庭农场优先选择的融资方式局限在亲戚朋友借款、银行和私人放贷三种,占比分别为57%、37%和6%。从家庭农场主的角度考虑,主要分为三种情况:第一,一些农场主学历水平较低和年龄较大,对于新型的金融机构持有较大的怀疑态度和较强的排斥性,相较于新的融资方式,他们还是倾向于原始的融资方式。第二,一些农场主能够接受新型的融资方式,如专业农业合作社等。但由于金融知识的匮乏导致其无法正确识别专业农业合作社的正规性与合法性,考虑到自己曾有的上当受骗的经历,便不想再考虑此种融资方式。第三,一些大型家庭农场是合伙经营,各投资人文化水平、思考方式不同,也局限了融资渠道。其次,降低信贷可及性。由于缺乏对商业银行金融产品的了解,农场主在经营家庭农场之初并未考虑到日后融资需要,导致家庭农场因经营管理、记账方式不规范,提供的资料资质不符合要求等而无法获得。(2)融资主体保险意识匮乏。对于不可预料、不可抵挡的自然灾害,购买农业保险可以有效降低投资风险。家庭农场购买农业保险的意识与其对保险知识的了解程度息息相关。调研统计数据显示,13.33%的家庭农场表示对于涉及自己家庭农场产品的农业保险稍微有些了解,86.67%的家庭农场表示并不了解,其中了解农业保险的家庭农场中购买农业保险的比例为75%,不购买的比例为25%;不了解农业保险的购买比例为11.54%,不购买的比例为88.46%。由此可知,对保险知识更多了解的家庭农场,保险意识会更强,更倾向于购买农业保险;而对保险知识不够了解的家庭农场,具有较差的农业保险意识,更倾向于不购买农业保险。因此,家庭农场主的保险知识匮乏,直接导致了较低的农业保险购买率,这不仅会使家庭农场一旦遭受自然灾害便会出现巨大的资金压力,还会对其获得融资产生不利影响。

  1. 加大政府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政府立足于支持农业发展,放宽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政策,促进小额公司等成立。但由于农业的弱质性,风险高收益小,很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支持农业建设方面力度远远不够。这就需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家庭农场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或补贴。

  2. 明确涉农的确定办法和针对家庭农场放贷的指标。如有关涉农该怎样确定和权衡,对于家庭农场等放贷指标更需要明文规定,从而确保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涉农真正服务到家庭农场。

  3. 规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政府应指导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更多向家庭农场等融资主体倾斜,规范其放贷的合法合规性,取缔不法金融机构,为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者提供一个良好、安全、放心的融资环境。

  1. 加大对家庭农场主培训广度。在调研中发现,由于石家庄市各县市农业发展程度不同,家庭农场数量有多寡、县市政府部门重视程度有区别等因素,使得有些地方的家庭农场主能够获得培训,而有的地方却不能。市政府应当督促和监督各县市部门组织对家庭农场培训,加大对家庭农场主的培训力度,让每个家庭农场都能享受到培训资源。

  2. 加大对家庭农场主培训的深度。政府部门在对家庭农场主进行培训时,应该注重全方位知识的培训。这不仅仅是对耕种、经营技术的培训,也要重视对家庭农场主基本金融和农业保险知识的培训。进而,提升家庭农场主文化素质和观念意识,开阔家庭农场主融资思路,更理性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融资渠道和方式,同时增强家庭农场主农业保险知识意识,降低家庭农场的营业风险,提高家庭农场融资能力。

  1. 落实好家庭农场相关补贴政策。从上述家庭农场获得补贴情况的分析中可知,新型家庭农场在适用原有农业补贴政策时会出现问题,如粮食直补纠纷,这就需要政府不仅重视政策的颁布,更要重视政策的落实和完善,切实解决相关问题和矛盾。

  2.加大对家庭农场相关补贴政策的宣传执行力度。家庭农场主受年龄、文化程度的约束,主动获取家庭农场相关政策的能力有限,这就需要政府加大力度宣传贯彻家庭农场的相关政策,切实使得家庭农场享受到政策优惠。

  1. 拓宽抵押质品范围。增加林业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联合担保、担保等多种抵押方式。各金融机构应积极落实政府政策,根据自身特点和风险管理能力,积极探索多种抵(质)押方式,推广家庭农场联合担保、信用担保方式等。

  2. 建立配套的抵(质)押品评估体系。政府应当明确林业使用权等抵押品的评估机构及收费标准,简化抵(质)押品的评估手续,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

  3.完善融资担保制度,建立相关家庭农场融资担保机构。如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小额公司等可以在家庭农场采用信用担保方式的情况下,利用区域性优势,获取家庭农场“软信息”情况,灵活流程,提升家庭农场申请的通过率。

  [3]程恩江,刘西川,张建伦.农业合作社融资与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发展[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4.

  [5]杨蕾,杨伟坤,张博.家庭农场融资困境与破解之道[J].银行家,2014,(9):113-115.

  2013年1月,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到了“家庭农场”一词。我国在2012年明确提出家庭农场的概念,然而何谓家庭农场,很多人对其概念都比较模糊。简单的说,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的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方式。其特点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规模生产和集约经营,通过给社会提供大量优质廉价的农产品,获得收益。它应将是中国农业发展的主力军,主要有三方面的优势:第一是可以优化资源配置,整合农村资源。家庭农场的发展集合了人才、资金、技术、土地等资源,推进农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增长转变。第二可发挥农村潜在的自然资源优势,调整产业结构,为农业产业化奠定基础。第三可构造优势农村竞争主体,农民经营引入现代企业制度的经营体制和法人治理结构,激发了生产经营主体的竞争性。家庭农场同一般的农户经营不同,它在专业水平、生产技术水平、市场进入程度以及经营能力上,都比一般农户经营更好。形象的说,农场主就是种粮大户的升级版。同样家庭农场亦不同与农业专业合作社,相比起来,家庭农场主拥有更多的自,它可以选择将农产品卖给合作社,从而使两者形成一种供求关系。

  事实上我国很多地方已经具有了发展家庭农场的条件。从,到合作化的产生,从再到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我国的农业经营体制经历了多次变革。从长期来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决了土地集体经营的监督和激励无效等外部性问题,比较符合我国的社会发展状况。然而,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其弊端也显现出来:以其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中,“统”的力量薄弱,难以有效的节约物力财力,无法实现集约化、规模化、机械化为特点的现代农业,另一方面,年轻人进城,农村凋敝,土地抛荒闲置现象严重,农业萎缩,小农户经营遇到障碍,且很多地方政府把土地流转到工商资本中去,从而改变了土地的用途和性质,这些无疑强烈的召唤家庭农场的出现与发展。

  根据农业部提供的数据显示,2012年底,全国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家庭农场超过6670个。然而,在现阶段,家庭农场遭遇到各种难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土地规模难以扩大。土地规模化是实现基础设施建设和机械化科技水平提高的重要前提。华东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学院教授贺东航认为,发展家庭农场最大的困难在于如何长期获得成片土地。原因在于,一方面农民具有惜地意识;另一方面,我国农村土地产权的界定比较模糊。我国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对土地拥有承包经营权。由于现行的土地产权主题不清,一方面,农民不具有完全的土地租赁权,入股权,抵押权,和继承权;另一方面,缺乏对长期承包土地的收益预期,许多农户不愿长期出租土地,致使家庭农场难以稳定的保持足够的土地经营规模。[1]

  二是,融资困难。家庭农场发展过程中,农民缺少抵押物,银行走不通微企虽可进行扶持但金额有限。而一些资本下乡会导致工商企业从事非农化建设,导致“非农化”与“非粮化”的产生。

  针对以上所提难题,具体解决措施如下,笔者认为,应从制度,组织,科技建设三方面来着力解决家庭农场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难题。

  首先,制度创新是十分必要的。而制度创新又主要集中在注册登记制度,产权制度、金融制度,法律与监督制度。国家应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注册登记制度。注册登记制度的确立不仅可确保家庭农场市场经营主体地位,为农产品规范化、品牌化创造条件,确保农场主的自主经营权而且还可提供,从而给顾客以安全保障同时也为食品安全追溯提供渠道。同时,注册登记制度可使家庭农场采取公司制形式进行组建,鼓励投资人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多种形式投资农场企业。赋予农场以法人资格,使变得容易,进而解决了资金的问题。针对产权问题,一号文件也强调: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通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内在要求。要确认登记颁证工作,推进征地制度改革,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有效保障农民财产权利。针对金融制度建设,政府应大力发展农村金融,完善农村金融制度,采取补贴政策。关于监督制度方面,政府应该抬高门槛,对工商企业资本进入农场进行有效监督。同时,文件指出,应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使用原则。

  其次,要加强组织建设,加强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大力发展市场中介和各类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加快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家庭农场――龙头企业产业化联盟。采取公司加农户,公司加农业合作社和订单农业的方式,重点发展种养业产前和产后服务设施农业,将家庭企业与龙头企业有机统一,依托产业化联盟建立物流配送体系,进一步提高我国农业机械化水平。

  最后,要强调技术进步,努力提高科学技术水平,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当前农民整体知识水平不高,掌握新技术的能力也较低,政府理应加强对农业的培训,培养出一批有经验,有能力,懂生产,懂经营的新型农民成为农场主。目前,我们看到家庭农场的发展过程中出现种种问题,但可意识到家庭农场经营形式对于发展目前社会现代农业是十分必要的,家庭农场的发展任重而道远,我们应对其充满信心。

  家庭农场的发展意味着农村一个稳定的“中农”阶层的诞生,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主要依靠力量和建设力量。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聚焦“三农”,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概念首次在一号文件中出现。一石激起千层浪,“家庭农场”引发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讨论。

  在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的背景下,我国家庭经营制度既面临组织变革的压力,也有产生新的制度安排的动力。与企业化经营相比,家庭农场的制度安排具有独特的优势,更为适合我国当前的基本国情。

  将农户作为一个群体进行讨论的时候,往往会忽视农户群体内部在经济和社会地位上的差异。农户“在任何地方总是具有多方面的内部层次”,因此同一种性质或同一程度的外界力量,可能会带来个体农户不同的反应方式和适应形式。相对于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具有相对较低的市场化水平,也就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机动性,更能有效地化解这种农户内部差异。制度化演进并不是遵循一种单向线性的轨迹,在制度条件与环境变化的情况下,家庭农场有“退守”为一般农户的可能。在未来的一段时期内,一些土地转出户也有回归农村、重新经营农业的主观诉求。因此,制度演进过程中的弹性机制非常重要,其意义在于,农民保持不同程度从市场退出和维持基本生存的能力。具体来说就是,“失地农民”的土地能否失而复得,农民是否在契约关系中掌握一定的主动性。相对于企业化经营,家庭农场扎根于农村社区,与农民有天然联系,并在一定程度上仍旧保持着互惠与交换关系,具有部分共享和再分配的功能。因此,在体制转轨的市场环境下,家庭农场更具有生命力。这种生命力是来自于社区的,而非来自于市场。

  家庭农场不仅拥有家庭成员特有的生产积极性,还可以发挥企业的市场经营性,是一种融合家庭经营与企业经营双重优势的新型生产经营形态。

  近几年来,我国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取得了快速发展。而家庭农场的兴起,可以在某些方面弥补专业大户和农民合作社的不足,进一步优化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活力。据农业部统计,截至2012 年底,全国有50 亩以上的种植专业大户276 万户,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68.9 万个。在粮食生产方面,种粮专业大户和粮食生产合作社已成为粮食生产经营的重要力量。根据农业部种植司的数据,目前全国共有种粮大户68.2 万户,经营耕地面积1.34 亿亩,粮食产量达1492 亿斤,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12.7%; 全国共有粮食生产合作社5.59 万个,入社社员513 万人,经营耕地7218 万亩,粮食产量971 亿斤,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8.2% 。以上数据表明,专业大户和合作社在我国粮食生产中占据重要地位,同时也说明了我国近80%的粮食仍然由分散的小农户生产。家庭农业仍然是我国最基本的农业经营形式。由于受收益稳定性、市场竞争性及不完全契约性等一些条件的制约,专业大户和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存在客观边界。而家庭农场因具有上面提及的多种优势,可以与专业大户、合作社功能互补,成为我国农业经营模式的一种重要选择。

  家庭农场概念的提出,可以看作是对我国农业生产关系的微调,由过去的“包产到户”至现在的允许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变化较为明显。规模产生效率,规模也对资本提出更高的要求。规模化经营怎样做到适度,城市工商资本早已窥探到我国农业产业发展潜在的巨大价值和当前的发展机遇,那么,城市工商资本和农户资本又存在怎样的博弈呢?

  要解决以上疑问,需要对家庭农场提出的背景及其现实性和必要性做进一步分析。一方面,我国人口基数大,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消费能力不断提升,粮食需求量呈现刚性增长,粮食供给始终处在紧平衡的状态;另一方面,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农用土地资源愈来愈紧张,土地红线逐年逼近。与此同时,进口粮食量逐年增长,小麦、大米、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已经全部沦为净进口。我国粮食自给率早已下降到89%左右,难以保持农业部规定的粮食自给率95%以上的安全线。面对国外大规模、机械化、专业化发展的现代农业,我国农业的竞争力明显不足。加之国外多有大型跨国粮商相协助,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全产业链布局并紧密衔接,整合世界粮食主产区资源,综合实力日益增强。我国保障粮食安全,变得日益严峻和充满压力。

  国际市场竞争激烈,国内供给稍显不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也出现了新情况和新形势。最明显的一点,农村人口组成被戏称为“386199”部队。城市经济逐渐兴起,外出务工人员增加,农村空心化、农业兼业化、农民老龄化和妇女化的现象突出。青壮年劳动力不足,年长农民素质水平不高,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的能力不强,不仅阻碍了现代农业科技和机械的运用,也使抛荒的现象在局部地区愈加明显。“割据”的各家各户经营模式已经没有多少活力,土地生产效率低,农民信息采集能力、决策能力、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以及盈利水平都非常有限。农村经济发展再次走到了改革的十字路口。

  家庭农场的适时提出,可以说起到了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对缓解当前我国农业生产中出现的问题以及提升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后续强调的“适度规模”一点,更是切中了该项政策要害或者说提前规避政策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是从我国实际国情作出的决策。

  土地进行适度规模经营,农民通过土地流转或者互换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将土地集中起来,实现土地的连片经营,解决土地耕种细碎化的问题,为机械化作业提供了基础条件,有利于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和粮食生产水平。同时也可以减少抛荒土地面积,农户外出务工也可以得到一定的地租收入,作为财产性收入的一项,土地对于农民至关重要,也应该发挥作用,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其生活水平。

  我国现有农民2亿多,即使未来城市人口比重持续增加,还是有将近1亿多的农民扎根乡村发展。大规模的兼并土地,机械化操作势必会减少对劳动力的需求,农场即使雇佣人员也无法为出租土地的农户提供充足的工作岗位并保障其工资收入。将农民集中、大量的赶向城镇,也会给城镇住房、环境、交通、就业等增添巨大的压力,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农民“进城容易,留城难”,相关的社保、医疗等配套建设不健全,给我国城镇化建设留下很大的隐患,也给农民融入城市形成了无形的障碍和生存的压力。

  数据显示,种粮规模达到百亩以上,土地的利用效率会提高10%,经济效益会提高25%以上。规模效益在一定阶段内是呈现上升的趋势,但是边际效益达到一定的程度则会呈现下降的趋势。大而不当,农户的经营管理水平、渠道构建、市场信息获取能力达不到,势必会造成规模的不经济。规模过大,面临的市场风险也更高,农作物的种植一旦和市场供求相违背,“丰产不丰收”现象势必会出现,一旦无法实现盈利,支付农民工资和地租变得困难,不良影响面就会扩大。适度规模经营则相对的“船小好调头”,不会对市场造成很大的冲击,也不会给自己带来过大的风险。

  土地实现规模经营和发展势必涉及到土地的流转以及城市工商资本的进入。工商资本实力雄厚,拥有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市场敏感性以及与市场打交道的能力明显要高于一般的农户。这些稀缺资源是当前农业发展所急需和急缺的,但若放纵城市资本进入,肯定会对农户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当前,种粮收益不高,部分农动放弃了土地种植权利,抛荒、出租或者交给亲朋好友打理;一些农户正在经历“被”放弃土地经营权。因为工商资本的进入,抬高了地租,加之其实力雄厚,大面积的承租不在话下,而农户的资金实力有限,一时难以支付高昂的地租,后续生产、管理也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缺乏“真金白银”,一些农户只能望“农”兴叹,想做农夫而不可得。因此加强对城市工商资本监督和管理,保护农民的主导经营权,让城市资本更多的涉及农产品加工、物流等产业链下游体系的构建,则可以有效发挥其优势并降低其对农户的冲击,规避现代“土财主”的产生。

  家庭农场能够降低农民市民化进程中的失地风险,促进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为城镇化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三农”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和问题。在农村劳动力持续转移和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农民脱离农业生产,但是无法做到脱离农村。

  究其原因在于城市收益不稳定与社会保障不完善,因此大多数农民不敢轻易放弃土地,也不会倾向于长期流转土地,更多地是采取在城市与农村之间“游离”的生成状态。这既阻碍了城镇化的进程,也不利于新农村建设。对家庭农场而言,由于其自身的社区扎根性、生产经营灵活性等特点,可以在土地转出农户难以在城市立足而返乡时,有条件地将土地返还给农户耕种。与之相对,与其他经营主体相比,家庭农场还能够充分利用社区信任性、信息共享性等特点,可以长期流入在城市有稳定收入的农户的土地。

  由此可见,家庭农场不仅可以为城镇化提供一个缓冲,给市民化失败的农民保留一份最后的生活保障,还可以为进城农民提供更多的启动资金,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家庭农场的发展有利于改善农村劳动力结构,增加农业投资,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动力。

  家庭作为农村社会生活的基本形态,从来就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组织,还承担着情感交流、教育抚育、社会保障等社会功能。现阶段,我国大量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并没有完全实现市民化,而是出现了两栖化、兼业化特征。这也决定了中国以村庄聚居为特征的农村社会形态,在较长的时期内不会改变。换句话说,中国没有依靠大规模雇佣劳动力发展公司化经营的社会基础。因此,中国土地流转政策导向只能是土地有限集中和适度规模经营。近年来,政府组织实施了以新农村建设为代表的一系列政策安排。然而,与强大的外界推动力量相比,农村内生动力严重不足,深深影响了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与实施效果。

  对于普通农户来说,工资性收入已经成为家庭收入主要来源,家庭农业也逐渐演化为化解外出打工风险的载体,农业投资动力逐渐丧失。家庭农场作为一种以农业收入为主要来源的规模经营主体,有采用新技术、发展新农业的意愿和动力。同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家庭农场比普通农户,更有利于进行资本积累和改进农业生产技术,也有利于自身经济力量的壮大。

  从某种程度上说,家庭农场是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因此,家庭农场的发展意味着农村一个稳定的“中农”阶层的诞生,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主要依靠力量和建设力量。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自于农业部的解释)

  2013年3月,农业部首次对全国家庭农场发展情况开展了统计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国家庭农场开始起步,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化和规模化水平。

  一是家庭农场已初具规模。截至2012年底(下同),全国30个省、区、市(不含,下同)共有符合本次统计调查条件的家庭农场87.7万个,经营耕地面积达到1.76亿亩,占全国承包耕地面积的13.4%。平均每个家庭农场有劳动力6.01人,其中家庭成员4.33人,长期雇工1.68人。

  二是家庭农场以种养业为主。在全部家庭农场中,从事种植业的有40.95万个,占46.7%;从事养殖业的有39.93万个,占45.5%;从事种养结合的有5.26万个,占6%;从事其他行业的有1.56万个,占1.8%。

  三是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规模较大。家庭农场平均经营规模达到200.2亩,是全国承包农户平均经营耕地面积7.5亩的近27倍。其中,经营规模50亩以下的有48.42万个,占家庭农场总数的55.2%;50-100亩的有18.98万个,占21.6%;100-500亩的有17.07万个,占19.5%;500-1000亩的有1.58万个,占1.8%;1000亩以上的有1.65万个,占1.9%。2012年全国家庭农场经营总收入为1620亿元,平均每个家庭农场为18.47万元。

  4月17日,本刊记者来到江苏常熟古里镇坞坵万亩优质粮基地,一派初春的美丽景色,两只小狗在空地上追逐着,大块的绿色麦田中金黄灿烂的油菜花绽放着。这是田娘农场的麦田。麦田入口处,是袁隆平所题“田娘农场”四个大字。

  家庭农场的种植大户徐建华告诉记者,这里的粮食种植是一年两季,这两天还算农闲的时候,过了五一就开始病虫草害防治了,6月15日小麦收割,20日就种水稻了,11月再收割,主要的劳动力集中在种水稻上。

  如今,田娘农场形成了由“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组成的新型农业合作经营组织。总理对江苏田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田娘科技)创始人高健浩说:“你这个探索带有方向性,家庭农场、股份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在我们目前这个承包制的基础上,是向现代农业发展的一个新的载体。而且,尤其是在这方面,探索出路子来,我们农业才能发展起来。希望你们在这个基础上能够大胆探索,在探索过程中积累经验,不光给苏南、给江苏,给全国都积累经验。探索中肯定有困难,困难大家一起解决。”

  田娘科技总经理王强与总理交流后,向记者解读道,目前正在为进一步现代化做铺垫,以农业现代化为基础发展城镇化。首要就是将农村里的剩余劳动力解放出来。

  常熟古里镇宣传办主任顾文婷向记者坦言,目前古里镇主要依靠工业发展,但作为常熟市的农业大镇,始终坚持加强农业基地建设。

  由于现代化的发展,这里的农民已经不再靠传统农家肥来种田,大量的粪便排入湖河江水之中,成为人们生活环境中的严重的污染源。“2007年太湖蓝藻事件,民间都归咎于工业污染,但是专家调研发现,农业面源污染占有比重最大,其次是城市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主要来自粪便与化肥。”

  “老高做了一辈子的农业生产,以前是村里农技员,后来又当上了村支书。他时常回忆说,当时村支书最大的权利就是把粪肥分给每一个生产队,农忙的时候一起干农活,农闲的时候就积肥。”王强口中的“老高”就是田娘科技的创始人高健浩。2002年,56岁的他从白茆镇建管所所长的职务上提前离岗,把自家的房子作了抵押,又东奔西走筹措一些资金,凑成50万元,创建了如今的田娘农业科技。

  “老高生在农家,长在农村,热爱农业,对脚下这片土地有着很深的情感。田娘就是他取的名字,意思是大地的母亲,就是说有机肥是大地的母亲。”

  但是,农民并不接受有机肥。即便是现在,由于成本过高,参与田娘农场合作的农户们仍要求由合作社提供有机肥,“不提供不行,否则要亏本的。”徐建华向记者算了一笔账,“按一季水稻计算,如果是有机肥,要用400-500公斤,如果是化肥,50-60公斤就够了。现在我们用的有机肥500多元/吨,化肥大概2400元/吨。算起来,用化肥要便宜得多。自己单干的活肯定用化肥。”

  化肥价格低、见效快,让有机肥难以推广。王强回想当初,说道:“农民关心的是产量,产量高就能增加收入,有机肥虽然能提高品质,但是他们卖出去的时候都一个价,没法增收。他们也不大会关心长远的生态影响,都不愿意买有机肥。于是,我们就决定,先自己租赁土地用有机肥种粮食,做个示范。”

  当时,江苏的土地流转还没有政策规定。“老高就一家一户跟村民谈,有的村民家里都务工了,剩余的土地闲置着,要耕地的意愿也不强烈,就与他们签协议。我们给他们租金,他们的地让我们用来种粮食。每户人家的土地不多,积少成多,最多的时候我们有6000多亩地。”

  田娘农场渐渐形成了一条产业链,上游收集禽畜(主要是猪)粪便做有机肥,中游种植粮食,下游是自建的销售渠道。2012年销售有机肥料4.2万吨,处理农业有机废弃物12.3万吨。

  在总理面前,王强谏言:“有机肥料在我国农业中占有重要地位。现在过量使用化肥,土壤容易板结。养殖业、种植业的废弃物和生活废弃物如果不能合理利用对环境也是污染。多年前,我们国家出台的测土配方是针对化肥的,也应该包括有机肥。”总理听后,对在场的农业部的领导说:“他讲了个很好的建议。我们现在的测土配方讲氮磷钾要与土地适应,是为了高产。高产嘛,当然是化肥最容易见效。但是到了现在这个阶段,一个是土壤要改良,第二是土地要深翻。”

  目前,田娘农场从古里镇坞坵村562户农户处流转土地2050亩直接经营,发展优质稻米标准化示范种植,同时吸引周边区域的37户家庭农场产业化合作经营,合作经营面积近4800亩,总经营面积已经达到6800亩。

  “经过近十年的发展,我们发现,作为当地的龙头企业,如果全程操作整个产业链,很难做大做强。”王强坦言,“农民看到我们的示范种植后,也想参与进来。所以,我们就与种植大户和合作社合作,按照我们的要求统一生产,统一打品牌推向市场。”

  在这37户家庭农场中,种植面积50至100亩的8个,100至200亩的25个,200至300亩的3个,300亩以上的1个,家庭农场从业人员达92人。

  种植大户徐建华告诉记者,自己干了20年的农活,早就想把种田这个事业做大,但苦于找不到方法和机会。2009年,他加入田娘农场,如今种了220亩田地,去年纯收入16.7万元。“过去年收入两三万算不错的了,有一年我还亏本了!”

  他认为,加入合作社首先卖粮方便了,其次收购价格也比市场价格高,同时还有了合作社统一的技术指导,不用再为如何施肥,防治病虫害发愁了。因自己拥有一台中型拖拉机,在加入农机合作社后,每年还会有1000多元的收入,这是过去不敢想象的。

  如今,田娘农场形成了由“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组成的新型农业合作经营组织,被称之为“没有边界的农场”。王强向记者解释道,所谓“没有边界”,就是指田娘农场采取统一良种供应、统一机械化育插秧、统一病虫草害防治、统一新技术运用、统一标准化生产、统一品牌销售的“六统一”管理模式,实现了专业化分工合作。

  这种新型农业合作经营模式中,家庭农场类似于升级版的种养大户,负责种植,这一概念首次在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家庭农场起源于欧美国家,在国内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谈到三者合作方式,王强娓娓道来:“家庭农场通过土地流转租赁,得到一定年限的土地经营权,租赁土地有大有小,大户都在100亩以上,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农忙的时候雇佣一些临时工,基本就可以完成种植工作了。而合作社,主要提供社会化服务,像农机合作社、植保合作社、劳务合作社等等。我们要提高水稻生产的技术水平、机械化水平,实现效率提高中欧体育官方app下载,就需要这样的合作组织提供服务。此外就是我们龙头企业了,负责指导、管理、监督,主要做产品品牌化推广工作,实现产品的增值。三者分工合作,都是为了确保产品品质,顺利推向市场,都能获利。”

  他进一步解释道,合作社通过政策支持,购买比较便宜的农器具,包括育插秧服务等。记者查阅到《江苏省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其中规定补贴资金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同类农业机械市场价格的20%。合作社给家庭农场提供服务,对农场来说节约了成本,而合作社也有利可图。合作社可以是自发组织的,像徐建华加入了农机合作社后,提供拖拉机给其他农户服务,就能得到相应的费用。

  此外,家庭农场根据公司规定,统一品种种植,统一标准管理,经过检测后,公司将按照产品市场价格上浮5%-15%的价格向农场主结算,也增加了农民收入。而公司通过品牌推广,提高产品价格,同样稳赚一笔。王强朝记者指了指不远处的常客隆超市,自豪地说道:“我们的产品在那家超市里销量排名第一。我们有10家专卖店,在常熟,田娘已经家喻户晓。”

  2012年田娘农场实现经营总收入2500多万元,同比增长30%。其中,销售田娘系列大米610多万斤,平均价格达到了每斤3.5元,销售收入2100多万元,比常规大米增收600多万元。家庭农场产出稻谷580多万斤,平均收购价格达到了每斤1.65元,比常熟市2012年中等质量晚粳稻开秤指导价每斤1.45元高出0.2元,亩均增收约250元,家庭农场户均净收入超过8万元。

  王强告诉记者,这个模式并不是田娘农场独创,但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建立了农业分工合作的经营模式,而且其品牌化效益做得比较好。或许正是这点,吸引了总理的到访。总理对田娘创始人高健浩说:“你这个探索带有方向性,家庭农场、股份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在我们目前这个承包制的基础上,是向现代农业发展的一个新的载体。而且,尤其是在这方面,探索出路子来,我们农业才能发展起来。希望你们在这个基础上能够大胆探索,在探索过程中积累经验,不光给苏南、给江苏,给全国都积累经验。探索中肯定有困难,困难大家一起解决。”

  常熟地处苏南发达地区。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大大降低,农业从过去的主业变成副业,部分地方出现土地抛荒、半抛荒现象。

  一批愿吃苦、有经验的种粮能手承包起农户自愿放弃且相对集中的土地,成为种田大户。土地的流转,初步解决了撂荒的难题。常熟市农工办负责人将其意义概括为:“种田的人有田种,不种的田有人种。”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到,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古里镇宣传办主任顾文婷告诉记者,当前,古里镇89.7%的土地进行了流转,有64家各类专业合作社,实现了规模化经营。通常的做法是农民组成土地合作社,由合作社出面跟承包大户签订流转合同,或由村委会代为组织并签订合同。

  古里镇坞坵村严雪军透露,流转的规模一般都控制在100~200亩。近些年来,土地租金价格呈上涨趋势,由每亩(每年)五六百元逐渐上涨到800元左右。徐建华告诉记者,每年他要上缴450元/亩的租金费,另外还有400元左右的政府补贴,流出土地农户的租金收入实际在850元左右/亩。

  王强注意到,随着农业的升温,想承包土地的资金越来越多。但是,“资本下乡”的动机很难说,不排除一些商人目的在于圈地,拿地后改变用途。“毕竟农业的生产周期长,投入产出的短期效益较低。”

  高健浩坚决主张,要警惕工商业资本进入耕地。“他们不是来种地的,而是来占地的,但是种好地,多打粮食、打好粮食才是根本。有些地方就有资本圈下土地,又分散承包掉,赚个差价,或者随便种种什么东西,套取国家政策。”

  农户们对“资本下乡”也十分担忧,“总理让我们提困难,我就说,我是2009年与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合同期5年,今年12月到期。我还想继续承包经营,但是看到一些小老板也对土地有兴趣,心里很着急。他比我们有钱,赚钱也容易得多。”徐建华继续说道,“我向总理提议,就是想让政府能够重视这个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表示,“资本下乡”是把双刃剑,国家必须对此有所管控。

  工商资本下乡可以盘活原来分散低效率的农业,满足工业化、城市化的需求。但另一方面,“资本下乡”也可能导致出现“挂羊肉卖狗肉”的现象。早几年,有很多城市工商企业去农村发展,钻政策的空子“圈地”搞房地产开发建设。如果城市工商资本长时间大规模地直接参与农业经营,占用更多的农地而又都不种粮,在某种程度上将影响国家的粮食安全政策。过去的乱象完全是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约束造成的,如果完善相应的制度规定,以后这种乱象就不会再出现了。

  4月18日,国土资源部公布《保发展保红线年行动方案》,方案强调,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常熟市委王建国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未来如果对土地承包的竞争更加激烈,可能会考虑设置资质,比如可能会要求是职业农民才有承包资格,另外如果竞争者众,可能考虑采取竞标方式。

  田娘农场虽然已经走上了正轨,但高健浩并没有感觉很踏实,他说,现在最缺的是能立足于农业发展的人才。“我预备100万,培养100个农业大学生,我希望他们能成为中国未来农业的坚守者、开拓者与事业家。”

  高健浩告诉总理:“现在种田的以老年人居多,但农业的发展必须要高科技,必须要机械化,必须要有现展理念的高级知识分子来当家。家庭农场或许就是现代农业的一个摇篮,希望国家出台相关政策,逐步把大学生招进来。”

  南京农业大学与田娘农场有着长期的合作,副校长丁艳锋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为将来的农业现代化培养人才,尤其是职业农民是目前农业大学重要的培养任务。“当地政府发现,本地的高中毕业生在选择报考专业时,很少有学生选择学农。不同于其他行业,农业的技术推广,要与当地老百姓打交道,外地学生适应能力不够的话会有障碍。而现在,本地学生选择学农的数量非常少。”

  在美国,以家庭为单位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历史,可以追溯至19世纪,其生产的高度机械化与集约化,几乎已成为美国农业的代名词。

  而迪克作为美国家庭农场主的典型代表,将“农民”与“富翁”两个身份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他经营的巴旦木农场位于加州莫德斯托,面积约1.5万英亩(1英亩约等于6亩),他和加州其他巴旦木农场主一起,贡献了全球84%的巴旦木产量。除此之外,他还涉足葡萄酒、橄榄油、木材加工、手机信号塔和石油钻井等分支产业,生意遍及加利福尼亚、俄勒冈、罗德岛、华盛顿等州府。光在加州,他就掌管着19家企业。

  这是一个春风和煦的早晨,笔者赶往迪克・布先生的巴旦木农场。汽车在树林中穿梭,蔚蓝的天空下,是一眼望不到边的巴旦木种植园,阵阵花香从车窗外扑鼻而来。

  眼下是繁忙时节,农田上尘土飞扬,三台播种机正发出轰鸣的马达声。但这一切似乎与迪克无关,他正悠闲地靠在一辆皮卡的车门上,和农场经理巴克斯交谈着什么。

  迪克先生现在是全球巴旦木第四大供应商。他在19岁时,买了6英亩土地种植巴旦木,到现在其种植规模已达1.5万英亩。他说自己现在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寻找哪里有闲置的土地毫不犹豫地买下,接下来就可以种上巴旦木或葡萄。农忙时,他家雇佣150名左右的种植工人,其中设备维修工人就有15人。

  距离笔者不到50米的地方,一台废屑掩埋机正朝这里开过来。这台看起来外形古怪的设备,每小时的运营成本高达400美元,售价25万美元。然而,这台运营成本昂贵的设备,却是维护可持续生态农业的一大“利器”:农民将上一年巴旦木树的老树枝剪下铺在农田里,废屑掩埋机从这些老树枝上轧过,将其研磨成粉末状,同时埋入地下,成为巴旦木树生长的肥料。

  这台废屑掩埋机,成为布农场高度机械化与可持续化的一个缩影,这也是迪克在过去55年不断追求的一个目标。

  1958年,迪克从父亲手里接过了6英亩农田,半个世纪过去,地价从每英亩1000美元涨到了1.5万美元,布农场也从一个“小作坊”发展为如今的“大型私企”,迪克脸上满是自豪:“伙计,你知道吗,这是我应得的!”

  农闲时,布农场1.5万英亩土地上有75位农民负责维护日常工作,秋收时节则增加至150人――相当于10支足球队在8300块足球场上撒欢。

  集约化生产方式倚仗于高度机械化,但美国家庭农场购买农用设备通常需要全额自掏腰包,大多数情况下不会得到国家机构的任何补贴。“他们才不会给我什么优惠政策”,迪克说,“我也不需要他们费这个心,我只需要水,我需要大量的水,其他的我都能搞定”。

  莫德斯托属地中海型气候,冬湿夏燥。夹在沿海山脉和内华达山脉之间的中央谷地,受海洋气候影响较小,降水不稳定成为迪克和其他农场主的一大心病。

  “我们经常需要和州政府争取灌溉水源。”斯泰西・罕波尔是加州巴旦木协会的一名工作人员,同时家里也拥有一块25英亩的巴旦木农场,“加州的人工蓄水池从上世纪70年代至今就没有再兴建,远远赶不上本地农业的发展。作为一名普通种植户,我们会抱团与立法者和其他公众沟通,告诉他们农业用水的重要性与稀缺性,从而影响公众投票和政府立法,希望他们支持开发农业用水,改变农业用水紧缺的现状。”

  迪克是加州最大的巴旦木种植户,戴夫的主要“上家”。迪克和戴夫分别代表了加州6500多名巴旦木农场主和100多家加工商,而斯泰西代表的行业协会则是他们的服务者。

  这个半官方非营利行业协会成立于1950年,受美国农业部监管,代表巴旦木种植者和加工商的利益,负责整个行业的科学和市场研究,并为农户提供咨询、培训和信息共享等服务。

  对于美国农业,如果非得找出一个较为明确的扶持者,或许就是此类产业协会,而非政府机构。在加州,巴旦木协会的作用无处不在,协会设立了网站,提供政策、贸易、天气、市场、病虫害防治、新品种等实用信息,并实时更新,服务农民。由于协会的董事会由农民直接从同行中选举产生,其活力和效率非常明显。

  目前该协会董事会由10名志愿者组成,其中包括5名种植者和5名加工者,戴夫的儿子德克斯特就是一名董事会成员。

  “协会的运营资金主要来源于每磅0.03美元的‘提留基金’,我们不负责巴旦木的销售、定价、跟踪和报价。农业部也会定期给我们一些经费,但非常少,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协会会长兼CEO理查德・韦库特介绍道。

  该协会的一大特色是为当地农民提供专业的科学研究支撑。协会首席科技官卡伦・拉普斯利的办公室紧挨着理查德的办公室,并排而设,可见协会对科学研究的重视。

  1973年至今,协会共计投入科研经费4200万美元,研究领域涵盖种植、环境、食品安全和营养评估。2005 年,该协会曾与北京大学进行合作实验,得出了加州巴旦木具有降低血脂功能的研究结论,该结论随后得到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的认可。

  “我主要负责与全球超过15所大学和世界各地的研究中心一起管理协会营养与食品安全方面的科研项目。”卡伦说,“同时我还要与美国以及国外的重要研究人员建立联系,他们有些是大学退休教授,有些是农业部门的退休官员,但我们不会给他们支付酬劳,顶多请他们吃顿饭,聊聊科研合作。最后,巴旦木农场主和加工商可以免费获得这些科研成果。”

  “我们就像是一条船上的,我们支持他们的工作,他们向我们提供服务。”德克斯特目前和父亲戴夫一起经营着一家大型巴旦木加工厂Hilltop Ranch,年均产量达到5000万磅(约合 2.3万吨),最忙的时候,每天的出货量可达240吨。

  “我们家和迪克算是老朋友了,但是他要是卖贵了我也不从他那儿收,在商言商,一切让价格说话。”德克斯特说。

  家庭农场是发展现代农业中各种经营模式的纽带,它解决了农村“劳力荒”的现状,加速了土地流转步伐。通过提高家庭农场人员科技水平,加大补助措施,建立管理机制,推广家庭农场新型模式,达到高效率快速提升现代农业的目的。它是我国发展现代农业最理想、实用性最强的经营组织模式。

  家庭农场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利用家庭现有土地,并采取土地租赁的办法,拥有一定土地规模、注册资金,以现代的科学技术和装备、科学管理方法、现代的经营理念为支撑,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实行独立核算,自主决策,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1-2]。

  家庭农场与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是通过现有土地和土地租赁、资金聚集进行农业生产经营的经济实体。种植大户不具有法人资格,按照“风险自担,利益自享”的原则,利用现有土地,并采取土地租赁的办法,具有一定土地规模,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法人资格,是劳动者为减少中间费用、保护自身利益、发展生产而共同出资兴办,它的组织原则是自愿参加,管理,按章程经营和处理成员之间利益关系,必须具备5家以上,且80%以上农户为入社条件,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企业。

  家庭农场具有法人资格,准入条件应具有一定土地规模、注册资金和提升现代农业技术能力、生产装备能力,以农业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产品商品率为目标,是当前提升现代农业最理想的经济主流载体[3]。

  现如今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村庄形成了“劳力荒”,大多数留守的老年人在家种地,文化水平较低,农业技术水平十分落后,抵御风险能力差,决策能力、盈利能力有限,对农业的贡献率比较低,很难提高劳动生产率,不利于农业产业化进程。家庭农场不仅可以使土地流出活力,转出后劲,使土地重新得到开发利用,而且对农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起到了带动作用,挖掘土地增产增效潜力,同时带动了当地闲置劳动力就业问题,他们的土地流转到家庭农场,既得到租金,又获得雇佣工资,做到人尽其才,协调发展。家庭农场是种植大户的升华版,它既克服了传统农业的滞后思想,又凝聚了推进土地流转、生产经营、提升发展现代农业的动力。在以追求最大经济利益为目标的前提下,积极使农业由保障功能向盈利功能转变,为社会提供了更多更丰富的优质农产品。总之,家庭农场是我国现阶段农业生产中最稳妥、积极性最高、适用最强、最有开拓创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经济模式。如颍上县黄桥镇郭彭村某家庭农场规模饲养良种长毛兔近4 000只,转包土地13.33 hm2,是颍上县典型的复合家庭农场。

  由于农村劳动力素质普遍低,随着家庭经营务工收入的不断增长,农民对发展家庭农场、提升现代农业发展的态度不积极。同时,大多数农民仅贪图土地补贴,不愿把土地长期流转出去。另外,对种植大户来说,由于土地流转期限很短,不利于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生产装备水平。政府补贴从加快全面推进发展家庭农场步伐的需要来看,农业投入仍然严重不足,很难调动广大农户发展家庭农场的积极性。因此,今后政府应强力推进实施“两补”措施,具体如下:一是加大对支持家庭农场、资金、物化投入,二是对土地流转出去的农户,政府每年还应给予相应的生活补贴,这样才能加快土地流转的步伐,才能有力地推动家庭农场的快速发展[4]。

  由于农民人力资本水平低下,文化水平不高,农业主管部门只有对家庭农场人员长期进行实践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农业科技水平,才能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增加广大农户发展家庭农场的信心和决心。

  家庭农场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行业间应具有不同的内涵。现阶段,国家对家庭农场的准入条件要求不易过高,对人多地少、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应放宽调低家庭农场准入资格。另外,发展家庭农场不仅要采取土地租赁,而且还应采取土地入股,形成联合家庭农场、“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的组织模式,最终形成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运行机制,达到高效率快速提升发展现代农业的目的。

  当前,家庭农场应从普通家庭农场向复合家庭农场转变。复合型家庭农场主要包括种养结合、立体种养和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经营等,实行经营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达到高效率节能、经济、环保作用。

  县、乡农业主管部门,应对家庭农场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并对其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国家的资金补助、物化补贴真正用到农业生产中去,使家庭农场持续有效运转,实现预期目标。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家庭农场,采取制度激励、理想激励、目标激励,这样才能产生动力,使家庭农场快速发展。

  [1] 许莹.简论家庭农场[J].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5):85-87.

  [2] 姚麒麟,黄慧珍,董晖,等.以家庭农场为依托推进农业现代化[J].农技服务,2009(6):162-163.

  [3] 黄桂弟.发展家庭农场 建设现代农业——来自松江家庭农场的思考和启示[J].统计科学与实践,2010(8):43-44,54.

  2013年2月下旬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概念,将这个陌生而又熟悉的词语带入公众视野,在领域内外都在欢呼种植业“家庭农场”时代的到来时,又有多少投资者和政策受益者在翘首以盼?

  家庭农场,一个起源于欧美的名词,在中国,它类似于种养大户的升级版。通常定义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在美国和西欧一些国家,农民通常在自有土地上经营,也有的以租入部分或全部土地经营。农场主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直接参加生产劳动。早期家庭农场是独立的个体生产,在农业中占有重要地位。中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有的农户向集体承包较多土地,实行规模经营,也被称之为家庭农场。

  从分类上看,主要有主要有四种类型:种植业家庭农场、水产业家庭农场、种养综合型家庭农场和循环农业家庭农场。

  在中国,家庭农场的出现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农业商品化的进程。它的形成,有助于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益,有助于生产与市场的对接,克服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提高农业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组织化程度。

  一、家庭农场制是农地规模经营的又一种形式,社区集体把农地使用权从分散的农户手里集聚起来,然后承包给种田大户,这是农地向种田大户集中的最重要途径。

  二、①股份合作制不仅是一种农地制度创新,几乎所有的农村经济组织都可以引进股份合作制,如乡镇企业。

  ②合作农业也可以实现农地规模经营,在发达国家也有一定地位,无疑也会在中国占有一席之地。合作农业因其产权制度等方面与农业现代化磨合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从来没有动摇过家庭农场制的主体地位,中国农地所有权的非私人属性更加大了农业合作社的实施难度。

  三、家庭农场以盈利为目的,追求利润最大化,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产品商品率很高,生产经营具有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化特征,小农经济主要以自给自足为前提。

  四、家庭农场拥有生产经营自主决策权,相对于大种植园规模较小,可以随时根据市场变化而改变其经营方针或经营内容。

  总的来说,“家庭农场”,既坚持了以农户为主的农业生产经营特性,又扩大了经营规模,解决了长久以来传统农业经营低、小、散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家庭农场”正在改变中国农业分散的家庭承包经营导致的农民老龄化、兼业化等问题。

  目前土地流转出现的问题为培育家庭农场提供了契机。一是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大规模集并土地,农民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二是部分龙头企业流转农村土地,一味求大,未能科学评估自身经营资质和规划农业产业,未能产生高效益,部分还涉及圈地嫌疑,甚至改变土地用途;三是农业企业流转土地在一定程度上占压了部分种养大户发展空间。发展家庭农场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途径。

  美国《大西洋月刊》近日刊文《家庭农场的胜利》,认为以家庭农场为基础的农业耕作正“惊人地兴起”,那是美国的经济新前景。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也在近期表示,“只要家庭干得了、还愿意干的,就应该让农民自己干,让农民有更多经营选择权。”

  在慈溪市掌起镇绿叶农场的农机库里,农场场长叶善根对各种农用机械如数家珍,其中不少购买时都获得了政府补贴,最高的补贴达40%。他说,由于过去家庭生产面积都比较小,大型机械很难发挥作用,规模化种植后,土地都连在一起,大型机械有了用武之地,如今家庭农场使用现代化农机生产。

  除了农业机械广泛应用,家庭农场也激发了农户对新技术、新工具、新品种的积极性。在江山市,种粮大户林项霞去年启用了一个面积为200多平方米的智能化温室育秧室,并在承包田里试种了600亩向日葵,吸引游客前来观赏、摄影;眼下,她家的农产品直营店即将在江山市区开业,并开始网上销售。

  在余姚市三七市镇悠悠农场,场主的儿子大学毕业后,接手农场经营,直接当了“农场主二代”,并在3年前工商登记并注册商标,现在已有经营面积600余亩。

  这些在农场里探索前行的农民,为农业带来更多的活力和持续发展的能力,目标早已超出了种地,已经走在农业经营体制创新的前端,一批懂技术、会管理、能经营的职业农民也正在成长。

  一开年,中央一号文件里的一个新词抓人眼球——“家庭农场”。这个新词,让慈溪市桥头镇成达农场负责人杨成达,力有处使,底气也更足。

  “家庭农场”的提出,并非空穴来风。事实上,早在上世纪90年代,宁波就作为积极培育家庭农场的范本,与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安徽郎溪等地一起探索这种新型经营模式,并取得一定成果。

  据记者最新了解,今年宁波市还将出台关于“家庭农场”的相关政策,今后重点培育一万家“家庭农场”,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标准化建设,提升1000家左右作为标准化“家庭农场”。

  2004年在慈溪市桥头镇丰潭村注册成立的成达农场,这个50多人的农场,算得上是宁波一个较大的家庭农场。

  成达农场是宁波星火示范基地,面积有2000多亩,以种植绿花菜、小松菜、菠菜、甘蓝菜等出口蔬菜为主,这个家庭农场一年的产量超过4000吨。

  在杨成达的办公室里,堆满了土地流转合同、农机购买合同等文件,“这些年,我从中学到了不少东西。”杨成达告诉本刊记者,“由于现在的种植、收获科学化、机械化程度在逐渐提高,一个人负责上百亩地并不是难事。我们从播种、喷药、收获开始尝试使用机器代替人工。”

  现在,他坐在办公室里,就能指挥50多名雇员管理蔬菜地。前几年,种植花菜时,成达农场首次进行机播试验,采用机播的蔬菜长势不错,“既减少了人工成本,又提高了成活率,一举两得”。

  记者看到,农场的菜地里都安装了现代化的喷滴灌设施。每个间隔5米左右,绿花菜叶丛中冒出了一只只“黄袋”。

  “这是利用生物技术诱捕害虫的装置。”杨成达称,有了这东西,种一季蔬菜可以少打3次生物农药,不仅可减少治虫药物成本2万元,而且也确保了蔬菜安全。

  上海市松江区非农就业率达96.7%,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近1.6万元,其中工资性等非农收入比例高达88%,是典型的都市“三农”区,近年来,松江区以顶层设计为先导,开展了都市“三农”工作的各项创新实践,其家庭农场模式赢得了民心,引领了都市“三农”工作新格局,受到全国关注。

  松江的家庭农场别出心裁,是高度“计划性”的“定人定产”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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