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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农场才是家庭农场?

更新时间:2024-08-19 22:50:53

  什么样的农场才是家庭农场?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这标志着家庭农场迎来发展春天。然而,我省家庭农场的概念和配套政策则存在认定标准缺失、扶持政策不明等诸多问题。11月11日,省农业厅发布认定家庭农场的暂行意见,明确提出我省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及申报程序,通过本办法认定为家庭农场的农户,今后将享受诸多扶持政策。

  据了解,所谓家庭农场,是指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无疑给家庭农场的发展打了一针助推剂。

  省农业厅针对全省家庭农场作的最新调查显示,目前全省已有家庭农场1.7万个,其经营土地面积已逼近百万亩。从调查结果看,我省现有的家庭农场主要有三个特征:一是劳动力以家庭成员为主。现有家庭农场劳动力总计8.3万多个,其中家庭劳动力6.4万多个,占到77%;雇工1.9万个,占23%。二是所经营土地以流转土地为主。经营50亩以上土地的1.2万个,占到总数的70%以上。三是生产经营内容以种植业为主。全省1.7万个家庭农场中,从事种植业的9000多个,占总数的54%以上,如果再加上种养结合型的1300多个家庭农场,则占到总数的62%以上。

  通过调查,省农业厅经管局发现,我省家庭农场在发展中存在家庭农场概念的内涵及外延不清晰、认定标准模糊、法人地位不清晰、工商登记不明确、管理主体不清晰中欧体育kok官网、财务制度不清晰等问题。制订山西省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以及研究扶持政策,成为解决山西家庭农场快速发展的当务之急。

  为了便于全省农户申报家庭农场,省农业厅在制订家庭农场的暂行意见时,把认定标准写得细致明了,不仅明确了申报主体,而且对经营者的经营规模都已量化,以便让申报者心知肚明。

  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家庭农场经营者应是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常年雇工数量不超过家庭务农人员数量;以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农业净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益的80%以上;以家庭承包和流转土地为主要经营载体,按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并在乡镇农经部门(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经营土地相对集中连片。

  为让申报者直观明了,省农业厅对经营规模还进行了量化:从事粮食生产的,小麦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玉米、杂粮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从事露地蔬菜、瓜果、棉花、油料、甜菜、烟叶、药材生产的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从事设施农业的建筑面积达到10亩以上;从事水果业的种植面积达到20亩以上;从事干果业的种植面积达到50亩以上;从事养殖业的,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羊年出栏300只以上,肉牛年出栏100头以上,奶牛年存栏100头以上,蛋禽年存栏1万只以上,肉禽年出栏5万只以上;从事种养结合的综合型家庭农场饲草、饲料作物种植面积达到50亩以上。

  据介绍,我省将对家庭农场认定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进行一次资格审核,其中,对符合认定标准的予以认定,颁发《山西省家庭农场证书》,同时录入“山西省家庭农场管理系统”,进入名录中的家庭农场可享受国家各项扶持政策。商报记者 刘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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