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山东省中欧体育·(中国)官方网站
电话:0898-08966868
传真:020-896-6868
邮箱:admin@zhonggudui.com
更新时间:2025-01-05 20:29:23
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有没有前途国营大型农场可以给出明确的答案随着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出台,之前一直活跃在网络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粉,又重新变得活跃起来。这些原本半死不活且对我国农村一点都不了解的人,认为我们国家法律出台的目的,就是让改革开放之前的农村大集体回来。这充分暴露了这些集体经济粉的心虚——他们不但把发达国家家庭农场的经营方式与生产队等同起来,还把我国各地农村出现的各种农业生产经营合作社都不加区别的说成是“集体经济”。
最让人不可接受的是,他们把我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大荒农场等大型农场的成功,作为攻击我国包产到户政策的依据。这些集体经济粉真像是溺水的人一样中欧体育官方app下载,遇到一根稻草就当作自己救命的希望。所以他们会说“为什么小岗村又开始回归集体经济了?”,或者“我们国家的大型国营农场充分证明农村一家一户单打独斗的经营模式没有前途”。
这些农村集体经济粉,为了捍卫自己的观点也真是拼了,哪怕自己打自己的脸也在所不惜。在他们看来,目前在我国各地出现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发达国家的家庭农场,包括我国大型国营农场,都能证明我国农村包产到户政策的“失败”。但是问题在于,这几种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到底是他们所谓的“集体所有制”,还是他们口中的所谓“私有制”呢?
首先可以排除的是,发达国家的家庭农场,不管土地还是生产资料,都与“集体经济”没有任何关系,是他们眼里的“私有制”。这些人为什么会把他们自己所谓的“私有制”,与我国改革开放之前的大集体所有制混为一谈,他们真的不清楚两者之间的根本区别吗?这些人中经常会有人反问说,发达国家的家庭农场能和我国农村的一家一户相提并论吗?
从经营规模上来说,两者确实不具备对比的条件。但无论从所有制性质还是生产方式,两者之间都没有人何区别,唯一的区别就是中国人多地少,发达国家大多是人少地多。是不是因为地少人多,就必须采取集体化的模式,这样说的依据何在?从来没有人对此给出解释。
其次可以排除的是,目前我国各地出现的各种类型的农业合作社,比如小岗村那样的,肯定也不属于我们所说的“集体经济”。二者最根本的区别是,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土地承包权仍然在原承包户手里,只不过是经营权被人租过去了。小岗村现在所谓的“年终分红”,最主要的是土地出租的租金,跟生产队时期社员的工分年终分红有本质的区别。
因此,那些把农业生产合作社与生产队时期的“集体经济”混淆起来的人,这是从心里也不承认生产队是一种合理的模式,恰好证明了我国农村承包责任制的正确性。
那么,我国目前所存在的东北和西北地区的大型国营农场,能不能证明人民公社大集体模式的正确性呢?对不起,仍然不能。因为原本跟人民公社类似组织的生产建设兵团和北大荒农场,随着我国农村包产到户,也实行了与之相匹配的承包经营责任制。这样的责任制让原本缺乏活力的各大农场,再次焕发了青春活力,比承包前取得了更好的效果。
从某些方面来说,各大国营农场的组织结构,类似于以前的人民公社。当农业生产力不断提高,承包土地的农场职工与农场之间,就像现在的农户与县乡政府的关系一样,从以前的领导与被领导,转变为服务双方之间的关系。承包者负责粮食的种植,而组织者负责包括兴修水利等内容的各种配套服务。最终结果就是,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不因为与种植无关的事而牵涉精力。这不但会提高农业经营的效率,减少各类成本,也为土地产出的不断提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可谓一举数得!
集体经济粉对农业农村情况一点都不了解,闭着眼睛瞎喊“单打独斗死路一条”,或“只有集体化才能实现共同富裕”,是真正的本本主义教条主义,与全国广大农民的看法正好相反。
现在中国农村农民的土地权属是最好的制度。首先每户家庭拥有土地资源。可集约,可分散耕地。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有保障,也是社会稳定的基石。那些说农民土地私有制不好的人,大部份是没有土地份额的人。是集体生活模式时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