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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经营模式论文

更新时间:2024-03-14 13:26:32

  家庭农场经营模式论文我国现行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家庭农场在我国进展已有一段时间,虽没有形成全国规模,但各地也探究出一些经营模式,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1.1“单打独斗”型家庭农场经营模式目前这种经营模式在我国是较为常见的一种模式。该模式操作起来较为简洁,且农户在经营管理方面有较强的自主性。然而,家庭农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的资金、技术等都是由农户自主供应,因此这种家庭农场经营模式经常面临着资金短缺、生产技术低下、与市场脱节及农户担当较大风险等诸多问题,是一种较为初级的经营模式。1.2“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模式“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模式是一种以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将农业生产类型相同或相近的家庭农场集中在一起组成利益共同体,它通过市场信息资源共享、农业生产资料的统一购买和使用,在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等阶段,为家庭农场供应包括资金、技术、生产资料、经销渠道等多种的社会化服务。在这种模式下要求合作社具有较强的实力和完整的组织体系。但由于受制于资金、技术和管理水平的约束,大部分专业合作社也只能供应一些简洁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体系还很不完善,难以带领家庭农场走向现代农业的进展道路。1.3“家庭农场+龙头企业”模式这种模式一般是以龙头企业为核心,通过农工贸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方式带动家庭农场进展。而龙头企业与家庭农场的合作实质上是“订单模式”的合作,家庭农场经营者在这种合作模式下的谈判力量较弱,企业为牟取较大利润而不惜损害农户的利益,农夫往往沦为龙头企业的农业雇佣工人。三农学者黄宗智指出,在中国这样一个农夫人口浩大、人地比例悬殊较大的国家,假如将大部分的农夫变为纯粹的农业雇佣工人,为农业企业劳动,那么将导致严峻的社会问题,并且使农夫原本薄弱的福利再次受到损失。因此,家庭农场与龙头企业进行简洁合作的模式也不是一种适合我国农业、农夫长期进展的模式。1.4“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模式家庭农场在实际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往往会实行与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合作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专业合作社作为家庭农场的发言人和谈判者,就农产品收购价格以及收购方式等与企业进行谈判,这在肯定程度上能保障了农户的利益。但这一模式仍旧没有触及到我国家庭农场经营面临的本质问题,如资金短缺、土地流转困难、技术水平低下以及经营主体缺乏等。另外,由于该模式下的合作本身并没有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因此建立的这种合作关系是很不稳定的,且农户随时都将面临着专业合作社逆向选择的风险。合作共生模式的选择2.1合作共生模式选择的背景分析2.1.1合作共生模式选择的制度基础在我国现行的土地集体全部制以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土地细碎化问题严峻,土地集中较为困难,加上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我国家庭农场走土地密集的大规模化农业道路是行不通的。在这种状况下,不少学者提出适度规模家庭农场才是我国农业的基本组织形式,但是要在适度规模下获得大规模经济效应,创新家庭农场经营模式是必定选择。我国农业在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期内始终处于“以农哺工”的状态,呈现农村生产要素单方面对城镇流淌的局面,这极大地限制了农业自身的进展。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我国提出的“推动城乡要素公平交换和公共资源的均衡配置,要素有序自由流淌,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的改革方向,为工商企业与家庭农场合作共生供应了政策支持。在市场机制和政府引导的双重作用下,工商企业与家庭农场集群进行城乡之间要素的公平交换,有助于推动家庭农场进展和促进区域农业经济共同进展。基于上述背景分析,笔者认为现阶段选择合作共生模式,把分散的家庭农场联结起来,通过合作实现家庭农场集群与工商资本的结合,从而实现农业的区域产业化经营,这才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家庭农场进展模式。2.1.2家庭农场经营面临的问题当前,我国家庭农场有所进展,但也面临着一系列经营难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资金短缺。农户的自有资金不足、融资困难以及政府对农业的补贴有限,导致家庭农场经营资金不足,从而制约着家庭农场的进展;二是规模难以扩大。知名学者马庆斌]指出较大的土地规模是保证家庭农场实现机械化、专业化生产的前提。然而众所周知,现阶段我国农村土地仍担当着大部分农夫的最低生活保障功能,尽管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且推行了一系列户籍制度改革,但面对城市融入的逆境,大部分农夫仍旧不情愿把土地长期流转出去,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因此始终难以扩大;三是经营管理水平较低,科技投入不足。现阶段,大部分家庭农场经营者文化水平偏低,运营组织与统筹管理的力量较差,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习惯遵循传统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而学者贺雪锋通过大量的实地调研指出,科学技术的应用水平是打算我国农业经营规模的增加能否获得规模酬劳递增的一个主要因素,由此可见,科技投入不足也是阻碍我国家庭农场进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四是经营面临“后继无人”的问题。由于农村进展机会相对较少,加之公品供应不足,新生代农夫工已经适应现代城市的就业和生活,大多不愿再回到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目前,我国家庭农场的经营者大多是60后,家庭农场经营面临着“后继无人”的问题。在现行的农业制度、政策下中欧体育登陆入口,依据我国家庭农场经营面临的各种现实问题,基于共生理论,笔者提出了进展我国家庭农场的新模式,即各家庭农场在政府项目的引领下形成以各家庭农场为内核的家庭农场集群,通过该集群与工商企业进行产业合作,以实现政府牵头的区域产业进展项目为目的,以生产要素的流淌和资源重组为主要内容的合作共生模式。2.2模式分析家庭农场经营合作共生系统中的共生单元主要由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及地方政府组成,各个共生单元在市场的主导下以及政策的推动下进行能量交换,进行资源要素的高效配置。家庭农场经营者拥有的土地、劳动力、农业技术等要素与工商企业拥有的资金、管理等要素以及地方政府拥有的资金与项目优势融合在一起,就能实现资源的优势互补。在共生合作模式下,各共生单元之间的要素流淌都是双向的,从而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家庭农场一方面吸取龙头企业所供应的资金、技术、先进管理等生产要素,另一方面家庭农场的劳动力、初级农产品等生产要素向企业流淌,支撑企业的生产进展。同样,地方政府与家庭农场,以及龙头企业之间的要素流淌也是双向的,由于只有在彼此之间产生直接或间接的物质、信息、能量交换的状况下,才能形成相互依靠的关系,产生单方所不能达到的整体效益,如协同效应、增值家庭农场经营共生模式在实施上应特殊关注龙头企业与家庭农场的合作和利益安排。在龙头企业与家庭农场的具体合作上,龙头企业可以把工厂建到家庭农场四周,在农村直接开展合作。这样一方面可以解决企业消灭的“用工荒”以及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的问题,由于在同样的工资水平,甚至更低的工资水平下,人们更情愿选择家乡的工作机会,这样可以工作时兼顾家庭;另一方面工厂为农夫供应就业的机会,保障了农夫的基本生活、养老所需,使农夫对土地的依靠性减弱,这样就更有利于农地流转。总的来说,合作共生模式下,家庭农场的土地流转问题和企业的用工荒问题都能同时得到解决。此外,从利益安排角度考虑,龙头企业与家庭农场可以实行双 向持股的形式进行合作。之所以实行双向持股,一方面是力图使家庭 农场的经营成果与企业利益联系起来,防止企业为获得高利润而损害 家庭农场的利益;另一方面是家庭农场持有企业的一部分股票,因此 能参与企业经营成果的共享,这样家庭农场经营不仅能直接猎取农产 品生产的效益,而且还能共享到农产品的加工、销售环节的收益,这 极大地拓宽了家庭农场经营收入的来源,能促进农户收入的提升。家 庭农场经营共生模式其实强调的是一对多的合作模式,即将多个家庭 农场在政府项目的引领下聚合在一起,共同联合经营,这样能获得单 个家庭农场无法收获的规模效益以及品牌效应。企业与家庭农场合作,有助于解决家庭农场经营面临的资金短缺、技术低下以及管理不善等 问题,从而带动家庭农场的快速进展。通过地方政府与家庭农场及龙 头企业之间的合作,地方政府通过土地、税收优待等一系列优待政策 吸引企业进驻,从而带来大量劳动力的聚集,这样会带动区域服务业 的进展,提高地方经济的整体进展水平,为地方政府拓宽财税来源。 地方政府在整个共生系统中,不仅要对家庭农场和进驻企业之间合作 利益的安排进行协调,还要执行肯定的约束、监督功能,防止由于任 何一方消灭违约的状况而影响到整个共生系统的稳定。 2.3 效益分析 2.3.1 提高家庭农场的收入水平一是在合作共生模式下,由于家 庭农场经营融入了现代科技、机械化操作、科学管理等现代化生产要 素,增加农产品产量的同时又提高了品质,加之规模化的生产与品牌 化的经营,自然能大幅提高收益;二是农业劳动有“农忙”和“农闲”之 分,在农闲时,合作企业为家庭农场的剩余劳动力供应了工作机会, 这能让农场劳动力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有助于增加农户的收入;三是 龙头企业与家庭农场双向持股的合作形式,也使农户能共享到更多的 生产经营附加值。 2.3.2 改善农村环境本文所指的农村环境包括生态环境和人文环 境。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施行的初期,农业生产主要是综合生产, 即农户种田兼养禽畜,在这种“种养结合”的生态农业模式下,农业生 产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此外,由于当时我国的工业化水平较低, 打工的浪潮还没来临,农业兼业化还并不是格外严峻,大部分的农夫常年在农村从事农业劳动,乡村呈现出一片生气与活力。随着农村劳 动力向城镇转移,农业有效劳动力大量削减,综合型的农业生产不复 存在,同时为降低劳动强度并保证产量,各种化肥与农药广泛使用, 农村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都在逐步恶化。在合作共生模式下进展家庭 农场,能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同时改善人文环境。一方面是家庭农 场与龙头企业合作,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面对市场对“绿色食品”的 需求,不再片面追求农产品的产量,而是更重视产品的“绿色”与“原 生态”,这就要求转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进展生态农业,实现农 业生产的良性循环,从而爱护农村的生态环境;另一方面企业进驻后, 农夫在家乡就有了工作机会,对缓解目前农村“空心化”的现象能起到 较大的作用,这就会使农村的人文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2.3.3 加快城镇化进程本文所指的城镇化是指农夫的收入水平、 生活水平和生活方式接近城镇居民,而不是实行的“空间平移、集中 贫困”庭农场,农场经营者的收入会有较大的提高,能够达到一般城 镇居民的收入水平;对于流转出土地的那部分农户,其收入来源于流 转出土地的租金收入和外出到企业务工的收入,这相比单一的外出务 工,其收入水平也会有肯定程度的提高。随着合作共生企业的进驻, 人员的大量集中对服务业的需求增加,势必带动地方第三产业进展, 有助于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进展的局面。因此可以说,共生 模式下的家庭农场运营,在增加农夫收入的同时也有助于乐观推动我 国城镇化的进程。 2.3.4塑造职业农夫目前农村存在严峻的“土地撂荒”、“空心化” 问题,农业经营正面临着“后继无人”的状况。消灭这种状况不仅由于 农业生产率低下、劳动强度大和从事农业经营收入水平较低,还由于 农夫这个职业被认为是“不风光”的职业。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 进展,农夫开头被冠以贫困、低素养的标签,使得新生代农夫大多都 想逃离农村,远离农业生产。笔者认为,在共生模式下进展家庭农场, 不仅能因收入提高而脱离贫困标签,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家庭农场的 经营者已经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农夫,实质上是从土地上走出来的企 业家,这将使得从事农业生产成了一种“风光的职业”。此外,由于家 庭农场经营强度融入先进的生产技术及管理水平,且要与市场紧密对 接,这就要求农场经营者具备肯定的科学文化素养和现代管理水平, 这将使农夫的整体素养大幅提升,去除农夫没文化、低素养的标签。 因此我们说,在共生模式下的家庭农场,农场经营者不再是传统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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